第一节 教育目的概述
1 教育目的含义及作用
1.1 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是教育的核心问题,是国家对培养人的总的要求,它规定着人才的质量和规格,
对教育工作具有全程性的指导作用。
广义:是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
狭义:由国家提出的教育总目的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目标
教育目的的作用:⭐
教育目的是整个教育工作的方向,是教育的核心问题。
教育目的是一切教育工作的出发点,也是教育活动的归宿(或落脚点、主题、灵魂、最高理想)。
1.2 教育方针
教育方针是国家或政党根据一定时期政治、经济发展的总路线、总任务规定的教育工作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方向,教育方针是教育工作的总方向和根本指针(总要求),是教育政策的总概括。
我国教育方针: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我国教育目的:
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教育目的&教育方针
教育目的 | 培养什么样的人,为谁培养人 |
---|---|
教育方针 | 培养什么样的人,怎么培养人,为谁培养人 |
教育方针包含教育目的
教育方针是整体,教育目的是部分
教育方针更侧重政策,教育目的更侧重理论
教育方针更侧重现实,教育目的更侧重理想
教育方针是手段,教育目的是目的
联系:
教育目的和教育方针都含有“为谁培养人”的规定,都体现的是国家对教育的基本要求,可以说二者在性质上具有内在一致性。
教育目的是教育方针的核心内容。
1.3 教育目的的分类(补充)
(一)按照教育目的的作用特点分:
价值性教育目的:教育在人的价值倾向性(三观)发展上意欲达到的目的(让学生“心有所属”)
功用性教育目的:教育发展人从事或作用于各种事物的活动性能(能力、技能)方面所预期的结果(让学生“身有所为”)
(二)按照教育目的所含要求的特点来看:
终极性教育目的(理想的教育目的):具有终级结果的教育目的,蕴含着人发展的那种最为理想的要求(例: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
发展性教育目的(现实的教育目的):指具有连续性的教育目的,表示教育及其活动在发展的不同阶段所要实现的各种结果(例:小学学四则运算,中学学代数几何,大学学高数)
(三)按照教育目的被实际重视的程度
正式决策的教育目的:由社会一定权力机构确定并要求所属各级各类教育都必须遵循的教育目的(例:国家/地区总目的、义务教育目的、高等教育目标)
非正式决策的教育目的:蕴含在教育思想、教育理论中的教育目的
(四)按照教育目的体现的范围
内在教育目的(当前的具体目的):具体教育过程(或某门课程建设)要实现的直接目的(范围小)
外在教育目的(一般的最终目的):指教育目的领域位次较高的教育目的(范围大)
(五)按照教育目的存在的方式⭐
应然的教育目的:教育目的的制定主体以成文的、合乎规范的形式所规定并表述的教育目的
概念
“教育目的应该是什么”?
形态
政府颁布的、成文的
作用
指导性或指令性
依据
现存社会条件和教育目的
反映
人们对教育的理想和期望
实然的教育目的:教育过程的当事人理解、贯彻、执行的教育目的
概念
“教育目的实际上是什么、做了什么”?
形态
教育活动的当事人、不成文的
依据
自己的教育行为中实际追求的
反映
是人们对教育的主观选择
2 教育目的层次结构⭐
教育目的 | 国家 | 总体/宏观要求(总要求/总的质量规格) |
---|---|---|
培养目标 | 各级各类学校 | 专门人才 |
课程目标 | 学科 | 特定教育阶段的预期结果 |
教学目标 | 教师 | 课堂教学 |
教育目的与培养目标的关系,是普遍与特殊的关系。
课程目标是微观层次的教育目的。
教学目标与教育目的、培养目标之间的关系是具体与抽象的关系。
具有最强操作性:教学目标
如果是三级层次结构,那么没有 “课程目标”
3 教育目的的功能
导向作用——为培养什么样的人指明方向
激励作用——鼓励教育工作者朝着教育目的努力
评价作用——评价教育工作的完成情况
4 教育目的价值取向⭐
(一)宗教本位论(了解)
代表人物: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等
观点:宗教本位论主张使人在宗教的影响下,以皈依上帝为其活理想,把人培养成虔信的宗教人士。
(二)社会本位论(重要)
代表人物:赫尔巴特、柏拉图、孔德、涂尔干、斯宾塞(理论:生活预备说)、凯兴斯泰纳、巴格来。
观点:从社会发展需要出发;主张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合格公民,促进社会发展。
人物口诀:撕一撕图图的耳朵和嘴巴
(三)个人本位论
代表人物:
遵循自然:亚里士多德、夸美纽斯、卢梭、裴斯泰洛齐等。
人本主义:马斯洛、罗杰斯
幼儿教育:福禄贝尔、蒙台梭利
观点:个体本能需要出发,主张教育的目的是培养“自然人”,发展人的个性,增进人的价值,促使个人自我实现。
(四)辩证统一论
代表人物:马克思
观点:主张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教育目的要考虑人的身心发展的各个要素。给予个体自由地充分发展,并予以高度重视;但不是抽象的脱离社会和历史来谈人的发展而是把个体的发展放在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放在各种社会关系中考察,因而把两者辩证地统一起来。
评价:此观点准确地揭示了社会需要与个人发展的辩证关系及其对教育目的的意义,克服了个人本位论与社会本位论的片面性。
(五)教育无目的论
代表人物:杜威
观点:杜威在《民主主义与教育》中指出“教育的过程,在它自身以外没有目的,它就是它自己的目的。” 即:教育的目的是教育本身。